廣州市教育信息中心(廣州市電化教育館)現邀請符合要求的單位對廣州市教育信息中心App Inventor系統空間服務項目進行報價。
一、 項目名稱:廣州市教育信息中心App Inventor系統空間服務項目。
二、 項目編號:GZEIC2020BX001。
三、 采購內容:詳見采購需求。
四、 比選申請人資質要求
(一) 具備《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;
(二) 要求為國內獨立的事業單位法人或獨立企業法人,分公司投標的,在服務地有常駐機構,依法設立并正常經營。
五、 評審方式
本次比選現場提交報價材料。
承諾滿足采購需求,報價最低者中選。如同時出現報價最低,名次由采購人抽簽決定。
如有效報價單位不足三家,本次比選失敗。
六、 中選公示
在廣州市教育信息中心(廣州市電化教育館)門戶網站公示期1個工作日,質疑期為公示期限屆滿之日起3個工作日。
七、 提交材料
參加報價的單位須提交包括比選申請書(詳見模板),一式三份(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均蓋公章后,用信封密封后再加蓋騎縫章),受委托人需攜帶身份證原件(現場核對后退回)參加評審。
八、 項目預算
本次預算(最高限價)人民幣145000元(大寫:拾肆萬伍仟元整),報價應包含該項目內容及稅費等與此項目工作相關全部費用,超過則視為無效報價。
由于比選申請人原因漏報的項目,均視為比選申請人已計取,并已包含在總報價中,采購人不予以追加。
九、 工作要求及內容
詳見采購需求。
十、 付款方式
(一) 以本采購中選結果金額定為合同總價。
(二) 支付方式
1. 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30%的款項,服務開始提供后,2020年7月支付合同總金額40%的款項,2020年11月支付合同總金額30%的款項。
2. 中選單位須在辦理付款手續之前10個工作日內,提供支付申請和等額的正式發票給我中心(館),以便及時辦理財政支付手續,因財政國庫劃撥造成的延期支付我中心(館)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3. 由于財政資金撥款不到位而導致逾期付款的,我中心(館)不承擔違約責任,并且此情況不能成為供方延期或拒絕提供服務或貨物的理由。
十一、 采購文件公告時間: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2月3 日,在廣州市教育信息中心(廣州市電化教育館)門戶網站發布。
十二、 評審時間和地點:在2020年2月4日(星期二)上午9:00-9:10在廣州市教育信息中心(廣州市電化教育館)五樓會議室接收材料,逾期送達不予受理,9:10進行評審。
十三、 聯系方式
業務聯系人:容 蓉,聯系電話:83596500-4013
采購聯系人:黃老師,聯系電話:83569500-5086
廣州市教育信息中心(廣州市電化教育館)
2020年1月21日